当前,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,人们的生活压力与日俱增,家庭暴力也呈现出多样化和持续化的特征,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。检察机关在妥善办理相关案件的同时,也在积极加强与有关方面协作,共同完善社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预警分析、社区调解等制度,以预防为主,调解为先,争取将家庭暴力化解在形成之初,解决在萌芽状态,促进社会治理。

第一,现代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,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,是改善市场信用环境、降低交易成本、防范经济风险的基础保障。信用的缺失,往往意味着企业的经济状况或者商业信誉存在严重问题,对合同的履行能力也会被打上问号。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(2014—2020年)》中就明确提出了信用建设的要求。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》第八条规定:“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,向政府相关部门、金融监管机构、金融机构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,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、法规和有关规定,在政府采购、招标投标……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。”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发展改革委、中国人民银行等44部门联合签署的《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》,以及与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等9部门联合会签的《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》等,均对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作了规定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第二十六条中,对投标人资格条件限制为“国家有关规定”或者“招标文件的规定”,虽对“国家有关规定”未予列举,但很显然,上述规定均属“国家有关规定”的范畴。

彭新林认为,在提高醉驾入刑的治理效果方面,还应在健全交通安全信用、完善联合惩戒机制、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方面再努力。如可以探索酒驾醉驾行为人“黑名单”制度,将有酒驾醉驾记录的行为人纳入“黑名单”,进行联合惩戒等。要让醉驾者意识到其行为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,还会对个人名誉、尊严、学习、就业造成严重影响,使得潜在的醉驾者受到警醒、教育和震慑,最终让“开车不喝酒,喝酒不开车”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。
